重塑农民土地主人地位

Citation:

林毅夫. 重塑农民土地主人地位. 农村工作通讯. 2004;(2):26.

摘要:

从法律上看,2002年8月正式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承包权的性质仍然缺乏明确界定,农民的土地权利受到了限制,土地不能进行抵押,级差收益受到限制.而农地转非农地仍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继续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的国家征用办法,使土地收益大量流失.从实际工作看,已有的法律、政策真正落实还有相当的距离.由于集体所有本身内涵不清晰,又有所有权虚置的嫌疑,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