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方向

Citation:

林毅夫. 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方向. 江苏企业管理. 2004;(8):8-10.

摘要:

改革开放以前,为了执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我国全面实行了计划体制,金融业也不例外.正规的金融市场被取缔,金融机构只剩下中国人民银行一家,既充当中央银行,又是唯一经营商业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改革开放以后,原有的一些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渐渐恢复,还开设了一些新的金融机构.到1997年底,全国单是银行、保险系统的总行、总公司已有12家,机构总数已达171601家,职工总数已达2187331人(《中国统计年鉴1998》,第667页).但是,量的扩张并不意味着我国金融体系已经发展得十分完善了,恰恰相反,改革开放以后重建的金融体制带有很多计划经济的残余,还十分不完善.东亚金融危机爆发以后,我国金融体制的内在缺陷更加显现,建立与市场经济和我国现阶段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金融体制也显得更加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