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与企业家职能的分解

Citation:

张维迎. 股份制与企业家职能的分解. 经济研究. 1987;(1):31-37.

摘要:

在沿着简政放权、搞活企业的路子推行改革的过程中,中国经济运行中出现了我们不曾预料到的一些现象,其中最突出的是企业行为短期化和职工收入的过快增长。其根源在于微观基础本身,企业中缺乏真正的资产代表和相应的劳资制约关系。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中国经济学界提出了“微观基础再造”的问题。但是,在如何再造微观基础问题上存在着明显的意见分歧。一种意见认为,再造微观基础的关键是改革企业财产所有制度。另一种意见则认为,企业行为不合理的根源在于缺乏一个企业家阶层域称“经营者阶层”),而不在于所有制;只要确认经营者的地位和作用,赋予经营者必要的权力,区分经营者利益和职工利益,使经营者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让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