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ation:胡泳. 企业中的个人魅力、传统与法理. 商务周刊. 2004;(04):73.ExportBibTex EndNote Tagged EndNote XML 摘要:<正> 马克斯·韦伯总结说,社会按顺序经历了三种权力形式: 第一种是个人魅力型权力,也即“奇里斯玛”型权力。个人魅力型权力的存在是由追随者的承认决定的,追随者深为领袖所致力的使命而感动,领袖在他们的心目中显现出一种超越性力量,这种力量使得他们愿意服从与奉献。“奇里斯玛”式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