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制度改革与新型城镇化

Citation:

中国金融40人论坛课题组, 蔡洪滨, 李波, 林赞, 伍戈, 徐林, 席钰, 袁力, 周诚君. 土地制度改革与新型城镇化. 金融研究. 2013;(5):114-125.

摘要:

2012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2013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是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同时明确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当前应该充分认识到城镇化面临的一系列挑战,特别是现有土地制度方面的制肘,导致土地使用效率低下,土地供应不足,政府过分依赖卖地收入,助推了高房价,并可能引发社会矛盾激化。新型城镇化形势下需要加快土地制度改革,改革目标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房价合理回归,保障我国粮食安全,解决城镇化融资问题。对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扩大建设用地供给;改革建设用地供地方式;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市政债;征收房地产税;提高农地和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效率;转变粮食自给观;加强环境保护;保障失地农民利益等。我们应充分吸取国际经验,实现有动能、可持续的新型城镇化发展,尊重特大型城市和功能性城市的自身发展规律,对城镇化不搞一刀切。城镇化的最终目标应该是实现资源配置的高效,使更多的人享受到城市生活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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