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成果 by Year: 2009

2009
沙宗平. 婚姻与家庭:阿拉伯蒙昧时代的妇女生活——文化变迁与社会发展. 伊斯兰文化. 2009;(01):216-222+14.Abstract
<正>穆斯林相信,《古兰经》是独一神安拉降示给"封印的"先知穆罕默德的"启示";"启示"的降示,成为麦加城古莱什人穆罕默德由一位普通的商人转变为"安拉使者"和伊斯兰教先知的标志性历史事件。从世界历史文化的角度来看,以《古兰经》为基础和核心的伊斯兰文化,是在充分吸收阿拉伯半岛"蒙昧时期"的固有文化以及以半岛为核心的西亚、北非地区的古代文明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例如,讨论《古兰经》的妇女
沙宗平. 从刘智的“人道五典”看回族伊斯兰伦理. 宗教与民族. 2009;(00):235-252.Abstract
<正>刘智(约1660—约1730),字介廉,晚年自号一斋,江宁府上元(今江苏南京)人,是清初著名回族穆斯林学者。其父刘三杰(字汉英)是明末清初伊斯兰教经师,精通阿拉伯文、波斯文,深晓伊斯兰教"天人性命"之旨。刘智幼从父亲以及大阿訇袁汝琦学习《古兰经》及阿拉伯文,15岁随父学习儒家经史子集及杂家之书8年,又6年阅天方经典,阅释藏、道藏,"继而阅西洋
沙宗平, 丁隆. 伊斯兰教法学家论“里巴”. 中国穆斯林. 2009;(06):42-47.AbstractCSSCI
本文根据科威特伊斯兰事务与基金部编辑、1992年(伊斯兰教历1412年)第二次出版的阿拉伯文四十五卷本《伊斯兰教法百科全书》中"里巴"条翻译,文内所有注释,除标明"沙案"者系译者注释外,均系阿拉伯文编者原注。文中的标题与序号多系译者增加。阿拉伯文"里巴"()的确切涵义,先贤马坚(祈主喜之)在其1948年出版的汉译《古兰经》(前八卷)里除(3∶130)一处不得不译为"利息"外,其余如(2∶275-276)、(4∶161)均译为"重利",此时恰逢中国革故鼎新,"重利"亦即坊间所谓之"高利贷",犹如"鸦片"一词,俱被扫尽历史的垃圾堆。改革开放以来,伴随市场经济的繁荣,我国的经济现象、经济问题、经济生活日益丰富多彩,"里巴"问题的重要性也日益凸现。伊斯兰教法学家如何判定"里巴",究竟何为"里巴",不仅涉及《古兰经》和《圣训》的准确翻译,也密切联系着广大穆斯林群众的日常生活。本译文所涉及的内容,乃中世纪阿拉伯伊斯兰地区的有关教法规定,仅供大家面对新时代、研究新问题时的参考。本文系译者冒昧初译,伊斯兰教法学乃阿拉伯伊斯兰文化之专门学科,除涉及经训原文之外,教法专门名词术语众多,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正。因译文较长,拟分为三个部分陆续发表,此系第一部分。
伊斯兰教教义简明教程. 宗教文化出版社;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