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真理的形式、内容和对象

Citation:

郭建宁. 关于真理的形式、内容和对象. 南充师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5;(2):90-91.

摘要:

我们认为,真理形式的主观性同真理主观形式的客观来源,客观基础是不同的,它们是两个不同的问题。真理形式的来源、基础当然是客观的,但是就真理形式本身而言却是主观的。所谓真理形式的主观性,主要是指真理是人的认识的产物,是观念形态的东西,是人的精神产品。必须经过思考的作用,运用概念、判断、推理等思想形式,才能把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反映出来,形成真理性的认识。离开了人脑的思考,离开了概念、判断、推理等思想形式,就不可能形成真理,因而真理形式的主观性是不应该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