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乡社会”与法治社会

Citation:

吴志攀. “老乡社会”与法治社会. 法学杂志. 2004;(4):93-95.

摘要:

中国有句俗话:“十个公章,不如一个老乡”,这句话表达了在过去的计划经济时期,“熟人社会”对行政分配资源的影响力之大,有时甚至超越政府体制内办事的程序,还可能直接或间接超越规则。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老乡关系有时比办事程序与规则更有效。从法学角度来分析,这句话的含义更加深远:公章是政府与行政制度的一种代表形式,也是法定办事程序的一种制度化要求,可以说公章就是政府权力的职责和职权的一种象征,是公务人员依法行政的一种表达方式。如果用更加简练的话语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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