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金文“引”字的虚词用法

Citation:

裘锡圭. 说金文“引”字的虚词用法. 古汉语研究. 1988;(1):1-3.

摘要:

故友于豪亮同志《说“引”字》一文(《考古》1977年5期339—340页,又见《于豪亮学术文存》74—76页),指出甲骨、金文中过去被释作“弘”的那个字实应释作“引”,十分正确。《金文编》1985年新版已改从此说。但是于文对周代铜器铭文中“引”字意义的解释,尚有可商之处,所以草此短文作为补充。为了印刷的方便,所引铜器铭文的释文一般用宽式,如“墉”的表意初文直接释作“墉”,本不从“厂”的“厌”直接释作“厌”。不能确释的字用“□”号代替。凡见于《两周金文辞大系》的铭文,都不注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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