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男,汉族,1957年1月生于河南商丘,祖籍山东蒙阴,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
北京大学党委常委,常务副校长,兼任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院长。协助校长负责全校学术、学位工作,“2011计划”工作;负责文科学科建设、文科科研、继续教育、体育工作、产业技术开发及管理。分管社会科学部、继续教育部、科技开发部(产业技术研究院)、校办产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图书馆、体育馆、出版社。
1974年11月至1978年2月黑龙江省生产建设兵团工作, 1978年春考入北京大学经济系学习,1982年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84年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0年获经济学博士学位。1984年起留校任教至今,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2006年被聘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02年至2010年7月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2007年任校长助理。2010年5月至2013年9月任北京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2013年9月起任北京大学党委常委、常务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