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司改制与公司法的几个问题

Citation:

吴志攀. 论公司改制与公司法的几个问题. 中外法学. 1993;(3):48-53.

摘要:

今年初开始,我国企业股份制改造工作已经全面开始试点。企业改制过程,可以分为两个步骤,一是国有资产股份化;二是股份公司证券流通化。已有的国有企业改组成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都将经历一个重大的内部管理机制的转变:从单独的国家所有制,逐步地通过股份化方式,转变成为国有资产控股,吸收法人股和个人股参加的,多种投资者共同所有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来的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的模式,也将由股份化代替。原有管理上采取的厂长或经理负责制,也将由股东大会及其常设机构董事会决策,由厂长或经理执行的新的管理模式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