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ation:吴志攀. 司法考试与区域差异. 政治与法律. 2004;(1):3-8.ExportBibTex EndNote Tagged EndNote XML 摘要:司法考试全国统一,从理论上讲是合理的,但实际效果却不一定合理.北京与青海由于法学教育资源的差异导致司法考试结果的巨大差异.这种人才的"马太效应"使得北京与青海司法人才的差距增大.要解决这个司法考试地区差异问题,就要在司法考试设计上考虑到地区的差异,对西部地区在教育资源等给予更多的扶持.从现阶段看还要适当考虑西部地区司法考试地区命题和适当降低报名的学历标准,使得有更多的符合<法官法>要求的法官在西部地区法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