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该文在综述国内外关于金融中心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分析了影响金融中心形成和运行的因素,依据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和运行具有较高相关度的原则,构建了包括经济环境、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和金融制度四方面内容的评价指标体系,利用2004年东京、新加坡、香港、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七个城市的数据,依据层次聚类分析方法对这些城市所处的层次进行定位:北京、广州和深圳成为一类,为金融中心的初级阶段;上海成为第二类,为国内金融中心阶段;香港和新加坡成为一类,是区域国际金融中心;东京处于最高阶段,是真正的国际金融中心.最后对这些城市的发展前景进行了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