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制改革和股份企业的管理(续二)

Citation:

厉以宁. 所有制改革和股份企业的管理(续二).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 1987;(2):50-52.

摘要:

五股份化的企业应当制定较完善的企业(公司)的章程。章程中体现这样的原则,如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对外经济往来一律按经济合同办事;贯彻董事会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由监事会对企业实行监督等。从组织上说,股份化的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成立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作为企业的业务方针和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者,向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作为企业的业务方针和企业重大问题的监督者,也向股东大会负责。股东大会的投票权按入股者实际占有股份的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