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ation:厉以宁.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1996年8月23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1996;(7):41-44.ExportBibTex EndNote Tagged EndNote XML 摘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初步审议。会后,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有关部门,法律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召开中央有关部门和部分单位、专家参加的座谈会,征求意见。法律委员会于8月12日、19日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委员的审议意见、财经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地方、部门、单位、专家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