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ation:郭建宁. 关于个体主体与群体主体的若干思考. 青海社会科学. 1992;(1):43-46.ExportBibTex EndNote Tagged EndNote XML 摘要:人是认识主体、实践主体、历史主体,这是没有疑问的。但是人又可分为个体和群体,即个体主体与群体主体。以往的主体研究对个体与群体往往缺乏区分与联系,因此难以从个人与群体、个人与社会的有机统一的角度来审视人的活动,这是一种哲学研究方法的缺陷。认真研究认识与实践活动中个体主体与群体主体的辩证关系,对于深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一、个体主体与群体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