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立法的原则问题

Citation:

胡泳. 中国互联网立法的原则问题. 新闻爱好者. 2015;(08):54-57.

摘要:

这些年来的中国互联网立法呈现出三个明显的特点:第一,法律的位阶偏低;第二,部门立法明显;第三,重管理,轻保护。改变这种状况需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从原来的部门立法变成公开立法、开门立法;二是确定中国互联网立法的原则,对网络言论表达的限制应该明显低于对传统媒体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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