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守文.
经济法学的法律经济学分析. 法学研究. 1992;(5):27-33.
Abstract引论法律经济学,又称经济学法学或经济分析法学,是以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为方法论来研究法律的成长、结构、效率及创新的边缘学科。它既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和法理学——法哲学的重要新兴流派,也是经济学的重要分支学科。它肇始于本世纪六十年代的美国并迅速布及世界各国。作为一种公认的有重大价值的法学研究方法,它不仅为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所重视,而且亦为政府所认同,并成为势不可挡的国际性浪潮。但我国对此却研究甚少,论述少见,故亟待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法律经济学。法律经济学的核心思想是"效益"。它认为法的宗旨是通过价值得以极大化的方式来分配和使用资源。一切法律制度和法律活动都是以有效地利用资源,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