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守文.
论经济法学的特异性范畴.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3):100-107.
Abstract经济法范畴一般由特异性范畴和非特异性范畴组合而成,该文提出并提炼了经济法的特异性范畴,将其分为原生范畴和衍生范畴,并将原生范畴再分为主导性范畴和辅助性范畴,由此可以揭示经济法的范畴层级和范畴体系,推进经济法学乃至相关法学领域的范畴理论研究.
张守文.
经济法研究的"合"与"同". 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06;(3):3-17.
Abstract学界普遍关注的经济法研究的"离乱"及其引发的"失序"问题,需要通过"求同存异"、"理论聚合"来加以解决,由此产生了经济法研究应关注的"合"与"同"的问题.从一般意义上说,应当在离合关系中把握"合",在"求同"的过程中实现"合";从经济法研究的具体情况来看,在研究路径、研究范式以及范畴研究上的"求同",直接关系到经济法研究的方向、路径、方略,以及经济法学最基本的研究范式、特异性范畴的提炼和基本共识的形成,从而会对经济法学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张守文.
"二元分化"的税收调控及其合法性. 税务研究. 2006;(3):13-16.
Abstract该文认为"二元分化"结构加剧了中国经济的非均衡发展,是我国经济领域的突出问题.对"二元分化"进行税收调控是必然之选,但对税收调控的定位应当适度.税收调控的依据主要是政策和法律,其合法性会直接影响到税收调控的实效.确保税收调控的合法性,同时也是税收法制建设的重要任务,它有助于在法制的框架下,推进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