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守文.
消费者的获取信息权及其法律保护. 中外法学. 1996;(1):31-36.
Abstract信息是人类社会的三大支柱之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其重要性可谓人所共知;消费者是参与市场运行的三大主体之一,在信息社会里,加强其信息权利的法律保护尤为必要。
张守文.
社会法论略. 中外法学. 1996;(6):9-15.
Abstract一、社会法与社会政策、社会问题 社会法形成于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它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应运而生的;它在战后得到迅猛发展,并渐次覆盖全球。 社会法是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相适应的。当代世界各国莫不顺时应势,争相加强社会立法,而发达国家的社会立法则尤为发达。 社会法在广义上是调整在各种社会问题的发生和解决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这种意义上,人们都把社会法理解为反映社会政策目标的法。
张守文.
论税收法定主义. 法学研究. 1996;(6):57-65.
Abstract税收法定主义是税法至为重要的基本原则,或称税法的最高法律原则,它是民主原则和法治原则等现代宪法原则在税法上的体现,对于保障人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可谓举足轻重,不可或缺。 税收法定主义已为今世学说所公认,其基本精神在各国立法上亦多有体现。由于它与宪法及其他相关部门法均密切相关,且涉及许多日益突出的现实问题,因而多加研讨定会有助于税制乃至整个法制的完善以及法学研究的深入。鉴于国内学者论及者鲜见,本文拟仅就税收法定主义的几个主要问题略作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