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展经济学中,农村金融的功能早已被提升到农村发展的核心地位。对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研究表明,包括土地抵押融资、小额信贷在内的农村金融,可以刺激投资、创业、技术进步和移民,而这些都是农村发展、消除贫困最有力的因素。土地和房屋是农民最重要的资产,其抵押功能成为发展农村金融的关键。
汶川地震后,为加快灾后农房重建,成都市允许农户以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由政府组织成立的担保公司进行担保,当地农商行和信用社发放贷款。
以重灾区都江堰市为例,每户农民贷款额从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最多有贷到100多万元,年利率在5%-6%。仅青城山镇贷款额就达上亿元,作为抗震救灾的紧急措施,宅基地抵押贷款对迅速筹集资金恢复重建起到重要作用。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靠近城市的农村土地和房屋等财产的价值大大提高。在沙县,正是因为科技园、公路、铁路等项目的建设,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的市场价值得以体现。即便在其权属仍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农房贷款仍出现转机。